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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高分请广东资深高中学习高手教我怎么位高考作好准备(广东地区高手进)

2024-05-15 03:26:58 | 913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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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高分请广东资深高中学习高手教我怎么位高考作好准备(广东地区高手进)

肇庆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肇庆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80

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星湖校区: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邮编:526061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肇庆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内录取批次:本科:第二批A类;专科:第三批A类。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05%;广东省专科批次、省外各批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不含艺术、体育)各专业录取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分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 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必须通过广东省术科统考并达到省划定的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所在批次的最低文化控制线。

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先考虑高分考生的志愿,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特择优录取,录取完前一名考生,再安排下一考生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至最后一名进档考生。各专业总分计算比例如下:

艺术类专业,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成绩′60%。

体育类专业,总分=文化课成绩′50%+术科成绩′50%。

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以外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书法类、体育类专业省份,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所在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统考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厅〔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旅游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低于165cm、女身高低于158cm的考生慎重报考。体育类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男身高低于168cm、女身高低于158cm、裸眼视力低于4.7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年):

1.本科学费:文科类专业3800元,理科类(含外语、体育)专业4300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8000-10000元,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8000元。2.专科学费:文科类专业4500元,理科类(含外语)专业5500元,艺术类专业8000元。

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年):视不同的住宿标准在500元至1500元之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协助学生根据政策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度最高为每年8000元。

3.学校奖学金

学校每年对学年度表现优秀的学生分等级进行表彰奖励。

4.学校单项奖学金

学校每年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单项奖励。

5.学校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近千个,学生可以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每人每月勤工助学酬金一般为250-360元。

6.陈熹奖学金

由香港慈善家陈熹先生资助 100万元港币设立"陈熹奖教奖学基金",每年奖励大学三年级各班学习成绩优秀并排名第一的学生。

7.香港福慧爱心奖助学金

由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捐资设立爱心奖助学金,每年提供30万元以上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000-4000元。

8.肇庆本田金属奖助学金

由肇庆本田金属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奖助学金,每年提供6万元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奖助2000元,每年奖助 30人。

9.羊城晚报仲明助学金

由企业家通过《羊城晚报》捐资设立的助学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另外,各二级学院还分别设立了多个专项奖助学金。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

联系人:谭老师

监督电话:0758-2716246

传真:0758-2716585

电子邮箱:zqxyzsb @163.com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8-2716043

传真:0758-2716010

电子邮箱:zqxyzsb@zqu.edu.cn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肇庆学院于3月2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肇庆学院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肇庆学院委托肇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追加高分请广东资深高中学习高手教我怎么位高考作好准备(广东地区高手进)

追加高分请广东资深高中学习高手教我怎么位2010高考作好准备(广东地区高手进)

为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际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科学、合理、多样化的高校招生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文,下称《教育部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以及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际,在认真总结《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提出《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有助于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实施高中新课程,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中学课程教学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中学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高考的积极导向作用,积极推动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以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确保方案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
(二)公平性原则。方案实施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录取实施等各个环节构筑公平公正的平台。
(三)综合性原则。注重人才评价的过程性和综合性,满足多元化的人才选拔要求和多样化的高校招生制度需求,综合进行考试内容和方式、学生评价和录取办法改革。
(四)渐进性原则。充分考虑中学的教学实际,考生的适应程度,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和录取办法上逐步推行改革,既有近期实施办法,也有中期规划目标。
(五)导向性原则。正确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符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向。
(六)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力使考试组织、中学备考、高校录取等各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易为考生、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接受。
三、改革任务
在《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中学综合评价三方面统筹,深化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改革,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一)进一步深化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
根据《改革方案》实施的情况和《教育部指导意见》要求,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能力考核为核心,同一招生科类的考试科目相同。考试内容坚持科学性、基础性、时代性和实践性的统一,注重对学生知识与能力的全面且有特色的考查,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引导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二)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根据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规律,考试科学与人才选拔规律,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使水平考试与选拔考试分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有个性特长地发展,实现人才评价的全面性、经常性、综合性。在统一的要求下,科学合理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可信可用,为推进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奠定基础。
(三)进一步推进高校选拔录取方式改革
积极探索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的评价选拔办法。按照分层分类,循序渐进的原则,在高水平大学逐步探索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为基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的评价选拔方式,促进创新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的建立;在一般本科学校完善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为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选拔方式,促进公平公正原则的落实;在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逐步推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与招生学校单独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制度,促进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的建立。
四、调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一)科目设置
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核心。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为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的任一种(具体科目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专业科目组合。
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体育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术科。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语文、数学、外语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下称粤教研7号文)中指定的选修内容。
文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三门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内容和粤教研7号文中指定的选修内容。文科综合试卷采用3科合卷的方式,不设选做题。
理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三门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内容和粤教研7号文中指定的选修内容。理科综合试卷采用3科合卷的方式,不设选做题。
外语中的英语科考试,2010年笔试试卷包括听力试题;2011年始笔试试卷不包括听力试题,单独进行听说考试,笔试与听说考试分别进行,参加英语科考试的必须参加笔试和听说考试。其它语种的考试内容与方式按教育部要求进行。
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各学科具体考试内容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版)》编写考试大纲说明,在考试前公布。
(三)成绩呈现
普通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分。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组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满分为750分。
文科综合中思想政治内容、历史内容、地理内容的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内容、化学内容、生物内容的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
2010年英语科笔试(含听力)卷面满分值150分;2011年起英语科笔试与听说考试合计满分值150分,其中,听说考试占英语科总分的10%。以后,听说考试成绩占英语科总分的比例视实施情况适当调整,具体要求在考试大纲说明中规定。
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满分值各为300分。
(四)考试时间与日期
语文:150分钟。
文科数学/理科数学:120分钟。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分钟。
外语(笔试):120分钟。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具体考试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一般在1-3月份;英语听说考试一般在3-4月份。
(五)考试组织
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评卷、统一组织成绩评定和公布成绩。省教育考试院要制订实施办法。
五、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一)科目设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课程安排,分阶段设置。近期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门学科。其中,文科类、艺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根据本方案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精神,逐步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粤教研7号文中指定的选修内容,适当反映考生学习内容的多样性,体现一定的选择性。近期全部采用选择题,以后再逐步增加其它题型。
各学科具体考试内容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制考试大纲,在考试前公布。
(三)成绩呈现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次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年度等值处理后,将卷面成绩转换为等级分。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分关系: 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4分及以下不给等级。
(四)考试时间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高中第三学年上学期结束前完成,每科考试时间为90—100分钟。普通高中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毕业后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五)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评卷、统一组织成绩评定和公布成绩。省教育考试院要制订实施办法。
六、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是落实国家人才培养目标,改革高校选拔人才方式的重要内容。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试行)〉的通知》(粤教研〔2006〕10号文)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逐步建立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认定机制。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规范和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如实反映考生的特点、特长和学习潜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评价公信度。省教育考试院制订具体办法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分项目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为高校择优录取提供真实、全面、可靠的依据。
七、逐步改进考生志愿填报方式
完善科学、合理的志愿填报方式是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的基础。省招生委员会在总结和完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段填报志愿、分批二次填报志愿(公开征集志愿)、考后公布分数填报志愿等填报方式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试方案、招生计划等实际,积极探索有利于考生报读合适高校、降低选择风险、增加选择机会的志愿填报方法,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
八、建立多元评价的录取模式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是招生考试制度的重点。以统一的招生考试为基础,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学校测试等方式,全面、综合考察学生。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
(一)录取条件确定
1.按照普通高校的办学层次,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科类设置普通高校专业录取资格。
具备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具备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具备第三批专科院校(含第三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各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考生同一学科参加两次或以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取较高等级成绩。
普通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各类别高校指定的录取资格必要条件范围内,自主确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标准。
2.依据统一招生考试成绩确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各层次、各类别高校录取资格范围内,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别以统一招生考试4科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4科总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综合素质评价可作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

(二)录取实施办法
1.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录取实施办法。
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一般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同时,积极探索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的录取办法,既要体现高校招生录取制度的公平,又要促进创新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的形成。
2.一般本科院校录取实施办法。
一般本科院校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确保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公平性的落实。
3.高等职业院校录取实施办法。
逐步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录取办法改革。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技能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录取办法;一般高等职业院校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以后创造条件,积极探索,争取所有高等职业院校实施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技能考试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的方式。
4.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述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录取操作细则。
九、实施时间
本方案从2010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09年开始实施。非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高考改革方案顺利实施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清普通高考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提高认识,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对高考改革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高考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高考改革调整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高度警惕并消除一切损害社会稳定和高考改革的不利因素,保证目标责任落实、政策规定落实、工作措施落实,确保高考改革调整方案顺利实施。
(二)严密组织,积极稳步推进高考改革
高考改革调整方案改革措施多、力度大、任务重、要求高,要稳步推进,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平稳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明确责任,严密组织,形成统一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精心制订科学的工作方案,完善相配套的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积极主动协调各方力量,使每项改革调整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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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学考如果报考后没考或者没填志愿,以后高考可以报专科志愿吗

913教育网(https://www.913ed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8广东学考如果报考后没考或者没填志愿,以后高考可以报专科志愿吗的相关内容。

可以的,只有学考没有被专科院校录取就可以在高考录取时参加专科志愿的填报。

2018年广东高考志愿批次设置: 913教育网

2018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和第三批专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

本科层次院校,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F、G七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D四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专科层次院校,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D、E、F、G、H、I九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

扩展资料:

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要求:

1、具备本科批次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获得等级成绩,且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2、具备专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3、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或者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4、各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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